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

《正義》 再讀筆記

最近上的讀書課,老師要求我們看《正義》這一本書
只好從書堆中又挖出來重看一遍
不同的是,這次看的比較認真點..

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

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

ISBN: 9789868271265

此書一開頭便提到火車的案例以及醫生的案例,以這兩點來說,直接的舉動和間接(或稱被動)的舉動,是否為主動的決定權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。而受影響的人的人數多寡似乎只是輔助的效果,例如炸彈犯和其女兒的案例。然而,紫心勳章的案例明顯歧視不同群體的弱點。

在自由主義中,政府是否可以收稅金來間接奴役人民,而這當中是否違反了人生而自由平等的憲法?當稅收如果跟福利成正比,似乎就不會有較大的反彈聲浪,也是會比較合乎公平正義原則,所以對人民來說「付出的痛苦要比收到的幸福」還要少時,便是一種公平正義的主張。

然而,社會的公平正義是否為了達到競合策略中所提到的「互贏」的概念,為了所謂的公平正義而救助弱勢地區的同時,是否也會間接的造成長期不良的影響,甚至成為了一種間接的歧視的舉動。

羅斯的自由主義,主要為底層人民爭取平等權利,其主張齊頭式的平等,但又並非完全的齊頭式平等。一方面希望消除資訊不對稱的影響,確保公平;一方面有希望有才能的人了能發揮所長,但又希望他們在市場上所獲得的報酬可以回歸與整個社會。在自由的經濟體制之下,一整個自相矛盾。

第七章所提到的最優惠待遇,也是主張為弱勢群體爭取齊頭式的平等,但這似乎也是一種歧視。不過這類歧視卻被大眾所接受就因為他們有獲得所想要的權益,首先不論齊頭式的平等是否為真正的公平,光是站在某一族群的立場上爲該族群爭取其他族群所沒有的權益,便不是真正的平等。就像是人權團體為犯人爭取人權,並沒有看見其他族群所隱含的、平常不為人所見的弱勢(eg.正常生活的老百姓受到罪犯造成的生命財產安全上的風險)。

而站在M型社會的一端看另外一端的弱勢,是否會忽略了M型社會底下不為人所見的中產階級的弱勢,如此一來便形成了二元化社會,分為永遠出人頭地與永遠無法出人頭地的兩群。需要的人永遠得不到需要的,不需要的人永遠得到他不需要的。

而第八章的亞里斯多德更加荒謬,記住在極端的兩方找到平衡點但完全走錯路,簡單的來說,就是主張對的人或許有錯;錯的人也許也是對的。

最後提到社群主義,以群體的觀點去看待整個社會,並從整個社會看待個人。似乎是比較合乎邏輯的,其中提到只要沒有侵犯到人權,可藉由幫助親近、家人和同袍之類的舉止來為人與人之間的一般性責任盡一份力,就像儒家思想中所提倡的道德一樣。

最後作者也提倡尊重別人的道德宗教,但並非是逃避,因為逃避可能會造成一種假尊重。而為道德分歧引進更用心用力的公共討論,或許可強化互相尊重的基礎。而如同我們所期待的,希望未來可以建立一個共善的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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